学校主页
|

实验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    点击数:

实验考核办法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制定信息工程学院实验考核办法。

一、实验教学包括独立实验课程和课程内实验(课内附设实验)两种形式。

二、实验考核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不参加实验超过计划学时数1/2、或缺交实验报告累计1/2,视为实验总成绩不合格。

四、课程内实验成绩,至少由实验考勤、实验过程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三部分平均成绩组成,按照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比例计入该课程总成绩。

五、独立实验课程必须有实验考核,独立实验课程的考核应在该实验课程结束时安排实验操作考试。独立实验课成绩至少由实验考勤、实验过程成绩、实验报告成绩三部分平均成绩与实验考核成绩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据课程大纲或实验大纲中规定执行

六、独立实验课的考核,由实验教师选定内容进行考核,按照考试课的记分办法进行考核与评分。

七、实验报告成绩主要考查以下内容:

1、按规定书写实验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数据整理认真,实验步骤完整准确,完整记录实验结果及相关图表,对于实验结果进行分析,撰写实验体会,态度严谨。

3、对实验过程及结果进行思考,分析讨论透彻、深刻,对实验异常现象给予合理解释。

八、实验过程成绩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提前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目标,实验步骤清晰。

2、按照实验要求及内容进行操作,对实验过程中的现象及结果进行思考解释。

3、准确记录实验结果。

4、规范使用仪器设备,并按规定恢复仪器设备状态。

九、每学期实验课教师上交实验报告时,同时提交实验成绩记录表由实验中心存档,实验成绩表(样表)参考附件。

关闭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院务联系:029-89384660
学生事务:029-84509971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4西安文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