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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作者:信工院办公室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文理校发〔2019〕71号)文件及近期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按照网上填报,学院初评,学校复评统筹,限额(附件1)上报的方式进行。

  1.登录西安文理学院官网首页,按照:机构设置-行政部门-教务处-大创项目进行登录。

  2.登录账号及密码:

  学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与学号相同。

  指导教师账号为职工编码,初始密码与职工编码相同。

  3.2023年大创项目计划立项100项左右。请各学院按照操作流程(附件2)组织学生做好网上申报、汇总工作。

  4.学生在系统申报时,务必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型选择对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1、3-2或3-3)填写完整作为附件上传,以备后期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仅限团队申报(原则上3-5人),主要面向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四年级学生只可以作为项目参与人而非主持人。

2.指导老师应充分考虑到项目有可能因为升级为省级或国家级而研究周期延长一年,因此在指导学生组建团队时要注意年级梯度,中途不得因为毕业或者考研等原因申请变更团队人员。

   3.项目选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西安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应不少于50%的项目为企业命题。

  4.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院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5.指导教师应是学校在编的、具备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博士学位,且有一定前期科研成果基础和课题研发经历;或是具备本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2个(含在研项目)。2022年应结题未按时结题的项目指导教师,不得再申请担任2023年度项目指导教师。

  6.各学院对申报的项目负有监管职责,各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放弃、终止。对于随意放弃或终止的项目,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撤销该项目立项,其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参与指导工作;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再主持、参与项目。 

  三、项目评审及资助标准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立项,每项资助2000元,升级为省级、国家级项目的资助标准不变。

校级项目经费(2000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升级为省级、国家级项目后剩余经费根据学校当年总经费安排以及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再次划拨或者追加。具体通知请届时及时关注学院的转发通知以及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于 202212月15日前完成以下材料上传和报送,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请通过钉钉发送,纸质版报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明德楼D0105。

  1.项目申报表附件3由各项目在大创系统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学院按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分三类汇总只报送电子版

  2.《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签章纸质版一份)(可从大创平台打印,由学院管理员依照汇总统计-项目申报书情况-项目申报汇总表顺序可以找到具体位置)

件:

1.2023年校级大创项目名额划分表

2.大创项目申请简易流程(系统登录及操作流程)

3. 3-1.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3-2.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3-3.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谷林娜  张国良

  联系电话:029-89380847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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